青少年时期我常吃一种八宝糖。比较大的一个圆球,各种颜色各种口味。我喜欢这种不容易被老师发现的零食,随便在口袋里装上几颗就可以了。但是刚买回来的时候是一整袋,放在口袋里还是有点明显。于是我就给它们找到了更合适的位置——裤腿里。那时我有条七分长的牛仔裤,一般我都要把裤边再往上边挽一些,挽出来的这一圈就成了我藏八宝糖的地方。也许还藏过小纸条什么的,这我不记得了。
我倒是记得,更小的时候有一个男生非在纸条上逼问我喜欢谁,我犹豫好久——我觉得我应该会犹豫很久——才特别没有底气的写了一个“你”字。纸条上还写了一些什么暧暧昧昧的话我记不清了,只知道我一直没舍得扔掉那张纸,回家找了个自以为很隐蔽的地方藏起来。那是一套基本不会有人用的茶具,茶壶总是空着,小茶碗也是长年扣着,我就把纸条叠成了很小一块,扣在比较靠里边的小茶碗里。
最终还是被家里人发现了。没有质问和打骂,所以这段并不精彩。就是一个平常的晚上,我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或者看作文书,不经意瞄到另一边沉默许久的雅姨,她手里拿的那张东西我再熟悉不过,我紧张极了,却故作淡定继续做我的事。大概过了很长时间,比如一亿光年什么的,她把我叫了过去。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表情,只记得她把纸条递给我淡淡说了句,没用的东西就扔了吧,别留着。真不知道自己当时挂了一副什么样的表情去动手把纸条撕得那么细碎的。不是无声的反抗,仅仅是为了表达我再也不做这种蠢事的决心。
决心这个东西,我最不缺了。各种各样的决心里,却始终不包括“我再也不迷恋九姑娘”这一个。尽管我一再承认了他也只是个凡人而已。显然,我只是觉得这种决心并没有下的必要。迷恋就迷恋吧,也没什么紧要,我从未因为他拒绝任何一个我喜欢的人。
呵呵,我并不属于那个婊子泛滥的星座。关于婊子星座,不同的人会有自己不同的看法,如果非要总结地说,无疑就是自己情敌最集中的星座吧,其他的就可以排成次婊子星座、再次婊子星座、再再次婊子星座之类的啦。
那都是我以前肤浅的爱情观造成的,其实我已经很久不关注情敌的星座了。原因很简单:如果我想要个情敌,那首先我要有个情人。
马达曾经是我的情人,或者更准确地说,我曾经是他的情人。他没有任何一点跟九姑娘相像,除了性别。
他在人群里很难看出什么特色,像我在站台里这么随便找找,都能拎出十个八个差不多类型的。这样的想法一冒出来,我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甚至倒吸了一口气:我爱了整整一个曾经的马达,在我心里竟是这般普通的人。
我操,再写就把马达写分裂了,哈哈哈!